朋友互相请吃饭到最后跟我要钱说我吃她的?

天台法律咨询 2025-04-12
不会承担法律责任,请人吃饭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,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,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,承诺人爽约的不会因此产生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;但有例外,好意施惠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,另有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发生时,仍可成立侵权之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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